校内各单位:
根据学校《关于调整评建工作机构成员及职责的通知》(鄂二师院行发〔2018〕12号)文件精神,现将2018年6月份学校本科教学审核评估工作任务清单通知如下:
一、学校评建办负责的工作
1.完成校内自评工作,完成时限6月15日。
2.督促二级学院根据校内自评专家意见修改二级学院自评报告,完成第三稿,完成时限6月25日。
3.支撑材料的收集、归档,阶段性工作完成时限6月29日。
4.案头材料的收集、归档,阶段性工作完成时限6月29日。
5.完成数据的预填报工作,完成时限6月29日。
6.制作第二期评建工作简报,完成时限6月27日。
7.校园环境中期检查,完成时限6月27日。
8.对学校所有评估数据、报告、支撑材料及准备工作的全面巡查、查漏补缺,完成时限6月29日。
9.督促各学院、各部门相关工作的整改、落实情况,完成时限6月29日。
二、教学学院负责的工作
1.优质就业单位(单程1个小时内),每学院至少1个,相关材料报备招就处,完成时限6月20日。
2.优质实习基地(单程1个小时内),每学院至少1个,相关材料报备教务处,完成时限6月20日。
3.实验教学的完善与整改,包括实验室的建设、环境条件状况的改善、实验教学运行的完善、实验课程开设的优化等,阶段性工作完成时限6月25日。
4.完成教学学院2017-2018学年年度质量报告的初稿,阶段性工作完成时限6月19日。
5.按校内自评专家意见完成教学学院顶层设计的提炼、自评报告的修改、档案材料归档等各项工作的整改,完成时限6月25日。
6.5月份相关工作的整改,完成时限6月29日。
三、职能部门负责的工作
1.学校自评报告二稿,责任单位自评报告起草组,完成时限6月28日。
2.教学工作审核评估预评估专家驻校接待方案以及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专家驻校初步接待方案,责任单位学校办公室,完成时限6月15日。
3.精选校级实习基地(单程1个小时内)8个,责任单位教务处,完成时限6月25日。
4.督促各学院完成优质实习基地建设情况的报备,责任单位教务处,完成时限6月25日。
5.督促各学院实验教学的完善与整改,包括实验室的建设、环境条件状况的改善、实验教学运行的完善、实验课程开设的优化等情况的报备,责任单位教务处,阶段性工作完成时限6月27日。
6.精选校级就业单位(单程1个小时内)8个,责任单位招就处,完成时限6月25日。
7.督促各学院完成优质就业单位建设的报备,责任单位招就处,完成时限6月25日。
8.完成校级2017-2018学年年度质量报告的初稿;责任单位质评处,阶段性工作完成时限6月25日。
9.督促各学院完成2017-2018学年年度质量报告的初稿,责任单位质评处,阶段性工作完成时限6月20日。
10.网站建设中期检查,责任单位宣传部,完成时限6月27日。
11.5月份相关工作的整改,完成时限6月29日。
请各单位认真组织落实,充分协调配合,在规定时限前保质保量地完成相关工作。
评建办公室
2018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