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第二师范学院二级单位主页建设管理规定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8-05-23浏览次数:1371

  

   湖北第二师范学院二级单位主页(以下简称"单位主页")是学校各单位对外交流和招生宣传的重要窗口,是学校展示各项建设成果的重要渠道,是反映学校办学特色、教学科研成果、师资力量、育人模式及现代化服务管理水平的重要媒体。为促进各二级单位做好单位主页建设,统一学校网站对外的整体形象,特制定湖北第二师范学院二级单位主页建设管理规定。


一、单位主页基本栏目设置

  根据各单位不同职责、性质和特点,单位主页栏目设置应有多样性,但从全校对外的整体形象考虑,应统一设置以下基本栏目:

  (一)学院(系、所)

1.院系介绍:历史沿革、基本情况、学科特色等;

2.组织机构:党政领导、系(所、室)设置、学术组织、联系方式等;

3.人才培养:专业设置、培养目标、培养方案、课程设置等;

4.科学研究:科研项目、技术转让、学术成果、学术会议等;

5.师资队伍:师资情况、专家教授等;

6.党建工作:规章制度、党员发展、党员活动、争先创优等;

7.教务工作:教学通知、教学指导、教务安排等;

8.学生工作:日常管理、党团发展、社团活动、班级建设、社会实践等;

9.招生就业:招生信息、毕业生信息、用人单位需求信息等;

10.通知公告:重要通知、信息公告等;

11.院系新闻:院系动态、情况通报、热点新闻等;

12.其他特色栏目等。

(二)职能部门

1.部门介绍:部门简介、部门职责等;

2.组织机构:部门领导、科室设置、联系方式等;

3.办事指南:办事流程、服务承诺等;

4.通知公告:重要通知、信息公告等;

5.部门新闻:工作动态、情况通报、热点新闻等;

6.其它部门相应栏目。

二、单位主页建设要求

    1.格式形象统一:各单位主页都必须在醒目的位置放置校徽,在较明显的位置有返回学校主页(http://www.hue.edu.cn)的链接。校徽一般要求放在每页的左上角,图标大小为300X80像素。校徽图标和字体可到信息化办公室领取;各单位的主页要保证在IE及Netscape等多种网页浏览器中能正常浏览;

    2.版面布局合理:版面分割,各级标题的大小、位置,图标、按钮的运用、字体的选择,背景色、背景图案及图片的选取恰到好处,整体协调,具有一定的美学视觉效果;

3.栏目结构完整:栏目设置能够反映本单位工作的全貌,符合本单位的性质、职能及业务范围,能够展示本单位的实力、成果,能够给用户提供较为全面的信息,方便用户访问并获取相关资料。除本单位特色栏目外,本规范要求的基本栏目齐全;

4.内容客观准确:内容真实准确、健康,贴近校园生活;信息具有海量性、全面性、及时性、准确性、前瞻性、安全性等特点;

  5.更新及时:主页更新及时,使访问者尽可能在第一时间获得最新信息;

    6.系统运行稳定:单位主页原则上必须挂在校园网内。自设服务器的单位,必须保证服务器24小时开机、运行稳定,并开通国际访问服务。对于未自设服务器的单位,信息化办公室提供服务器空间。

    7.备份与保存:定期将本单位上网的重要资料电子版刻录成光盘,按学校相关规定存档;定期将本单位的网站程序备份存档;

    8.专人管理维护:各单位主页指定专人管理与维护,实时更新。对于在网站上设有留言版栏目的部门,要定期进行答复。因学校已有BBS公众论坛,各单位主页原则上不得再设立BBS论坛;

9.信息安全管理:各单位必须严格遵守已经签订的《信息安全责任书》,并实时对本单位网站进行监控,如发现有网络安全异常,立即通知信息化办公室。

三、单位主页建设程序

1信息化办公室领取相关表格以及信息安全责任书交领导签字审批;

2审批通过后将表格与安全责任书交与信息化办公室,同时获得服务器空间帐号与密码,并留下本单位网站负责人联系方式;

3.各单位可以选择自建本单位网站或委托信息化办公室协助建设,自建必须符合学校服务器的配置环境以及上述规定的单位主页建设要求信息化办公室也可提供二级单位网站建设模板协助各单位建设。

4网站建设完成后,由各单位网站负责人管理、维护以及备份本单位网站。

四、单位主页与学校主页的关系

学校主页是学校统一对外对内宣传的窗口,各单位主页是各单位对外对内宣传的窗口,两者虽然独立但也不能完全分隔,学校主页和各单位主页共同建设、相辅相成才能展示学校的各个方面。

学校主页和单位主页建设具体分工为:学校主页由信息化办公室建设与管理,各二级单位的网站分发到各单位去建设与管理。各单位在高质量完成本单位主页建设的同时,必须履行对学校主页建设的相应职责,并有义务主动与其它部门配合,共同建设好学校主页。

五、考核与评价

各二级单位的主页建设和履行学校主页建设相应职责的情况,将纳入单位年度考核目标。在主管校领导负责下,由院长办公室、信息化建设委员会、信息化办公室、党委宣传部组织专家和有关单位技术负责人,对各单位主页每年进行一次检查、评议和考核。对圆满完成任务者予以表彰;对未按规定完成任务者,将予以网上通报批评。

六、附 则

  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由信息化办公室负责解释。